尊师,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更是今天党和国家为振兴中华而大力倡导的社会新风尚。古往今来,在神州大地上传颂着许多尊师佳话。之所以教师倍受人们普遍尊重,首先是因为教师职业对社会发展、人类进步和青少年成才方面在客观上所起的重大作用是其他职业所无法匹敌和替代的,其次是作为良师本身所具备的(也是理应必须具备的)伟大人格、高尚情操、渊博学识和出众才能是一般人难于与之相比并达到的。这两个方面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说明要真正堪为师表是多么不易,受人尊重也就理所当然。
尊师,虽然是党和国家以及全社会的事,但是作为受教育的学生更应加倍尊师,因教师的直接工作对象是学生,经过教师“传道、授业、解惑”。最终得益的也是学生,所以要使教师能够“尽智竭道以教”,实现教育的目的,就必须首先使教师能敬业乐教。要达此要求,除教师本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决定外,客观外界的影响如国家对教师各种待遇的优劣,尤其是学生能否激起教师的工作热情,使其心灵得到慰藉更是十分重要的因素,可以说学生尊师的作用和效果在某种意义上胜过社会上其他人尊师的作用和效果。因此,培养和引导学生继承和弘扬尊师美德也就成为教师高度重视的德育工作内容之一,这是应当肯定、支持和称颂的事。
但是,从一些新闻媒介的披露和笔者耳闻目睹的事实中发现,部分教师(也有极少数学生家长和社会其他人士)在教育、引导学生尊师上步人了误区,使尊师这一美德走了调、变了味,其结果事与愿违,适得其反。教师尊师的愿望带来的却是学生僧师的后果。
误区一,要求学生绝对服从教师,树立教师的绝对权威,老师的话就是“圣旨”,无论对错都是听,理解与否都要执行,俨然以.“太上皇自居”,以“真理的化身”自居。
误区二,要求学生在老师面前必须表现出谦谦君子、诚惶诚恐态,言行举止必须谨小慎微,毕恭毕敬,温文尔雅,不得有半点“放纵”。
误区三,无论教师的言行正确与否,都只许学生为其唱赞歌,不许当面指出其过错或提意见,更不许学生背后议论教师的短处。否则,就是给教师脸上“抹黑”就是对教师尊严的冒犯,就是极不尊重教师的表现。
. 误区四,逢年过节或教师家有婚丧寿妄等大事,都要“启发”给送礼,若学生家里办事或学期结束,还要“诱导”学生请教师吃喝。这些教师自然见礼必收、有请必应。
误区五,把学生当作为教师服务的佣人,经常吩咐学生为其干零杂括甚至搞生产,个别思想境界狭溢的教师,如遇学生不给干活,便扬言:“这些学生没教养”、并在教学上打折扣于以报复。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这些“尊师”要求,其实质无一不是与教师个人的虚荣和私利紧紧相连的。诚然,师是尊了,但是尊得违背了师德规范,尊得损害了教师形象,尊得学生受到了心灵的创伤,尊得社会风气中又多了一些污染物,尊得教育这块宝地也逐渐变得不那么圣洁了。因此,我们应牢记古贤先哲、领袖仁人的有关教诲,牢记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有关方针政策,牢记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伟大使命。把握正确的原则和方法,克制私欲和虚荣心理,果断地走出尊师误区,用积极正确的态度引导学生发扬尊师传统,建立起社会主义的新型、健康、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
窃以为,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尊师美德,应根据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的有关内容,要求学生严格执行并联系实际具体化。这样尊师,虽然教师的威严似乎削弱了,与学生之间的等级差别似乎缩小了,个人的“实惠”似乎没有了,但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有利于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有利于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有利于净化社会风气,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以彼之小“失”换取如此之大得,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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